关于进一步规范国(境)外来访人员申报与审批工作的通知
发表时间:2019年01月15日 流览量:次 分享到
版块:公告 发布部门:国际交流与合作处(港澳台侨办公室) 发布时间:2019-1-15 8:29:42
各学院、各部门:
为了稳步推进我校教育国际化进程,更好推动我校与国境(外)机构及个人的交流合作,进一步规范国(境)外来访团组与个人(包括一般性访问、我校已聘专家返校从事教学科研活动、来校访学)的申报审批、财务手续流程,特发布新版国(境)外来访人员申报审批流程如下:
各学院、部门经办人(外事秘书)登录“外事综合管理系统”,网址http://iro2.wzu.edu.cn;也可从学校OA系统“统一身份认证平台”上“已集成业务系统(内网可访问,外网不可访问)”区域直接登录。根据来宾来源国家(地区)选择相应“来访管理”模块,如下图所示:
点击“来访申请”,根据“来宾类别”的不同,导出相应《温州大学国(境)外来宾接待信息呈报表》(以下简称“《呈报表》”),具体操作流程分别为:
1、选择“一般来访(国境外团组或个人来校交流访问与合作洽谈)”:填写相应信息后可从系统自动生成《呈报表》,用A4纸张正反打印第1页-第3页(其中第1页需要经办学院(部门)签字盖章),交至国际处(南校区行政楼602办公室)审核,并由国际处办理相关备案手续。同时,经办学院(部门)可将经国际处签字盖章的《呈报表》纸质版用作外事来访费用报销凭证;接待任务完成后,由学院(部门)报计财处办理相关报销手续。
2、选择“已聘专家(我校聘任合同期内的专家来校从事业务活动)”:填写相应信息后可从系统自动生成《呈报表》,只需打印第1页,经办学院(部门)审核并签字盖章即可。《呈报表》第1页纸质版同时用作该国(境)外专家来访相关经费报销凭证。
3、选择“访学申请(接收学院协助国境外个人申请来校短期访学)”:填写相应信息后可从系统自动生成《呈报表》(含学院(部门)和人事处审批意见),用A4纸张正反打印,交至国际处审核,并由国际处办理相关备案手续。同时,经办学院(部门)可将经国际处签字盖章的《呈报表》纸质版用作外事来访费用报销凭证;访学结束后,由学院(部门)报计财处办理相关报销手续。
各学院外事秘书登陆“外事综合管理系统”有报送该项业务的权限。若学院外事秘书有变动,或相关部门或研究机构需新增外事秘书,请尽快联系国际处更新并授权系统操作。国际处联系人:林力恒 778109,邮箱fao@wzu.edu.cn。
即日起停用此前使用的《温州大学国(境)外来宾接待信息呈报表》文稿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学院外事负责人和外事秘书名单汇总
国际处(港澳台侨办)、计财处
2019年1月14日